按照GB/T.2—规矩,在齿轮的图样中普遍用两个视图来示意齿轮的机关形态,对轮齿部位,只是示意齿顶圆、分度圆和齿根圆。如12.1.3-1所示,个中在齿轮轴线平行于投影面的视图中,除可用形状视图表白外,也可用剖视图来示意。比方全剖视图、半剖视图或个别剖视图。
齿顶圆和齿顶线用粗实线绘制,分度圆和分度线用点画线绘制,齿根圆用细实线绘制(也可省稍不画)。而齿根线在形状视图顶用细实线绘制(也可省稍不画);在剖视图中则用粗实线绘制,该当仔细齿顶高小于齿根高。齿轮其余机关按正投影办法绘制。
在剖视图中,当剖切平面笔直于轴线时,齿轮按不剖绘制;当剖切平面包括齿轮轴线时,轮齿完全按不剖绘制。
二、啮合齿轮两个圆柱齿轮的啮合画法普遍用两个视图表白。在笔直于圆柱齿轮轴线的投影面的视图中,啮合区内的齿顶圆均用粗实线绘制,互相交织;也可省稍不画,如12.1.3-2所示。
在圆柱齿轮啮合的剖视图中,当剖切平面经过两啮合齿轮轴线时,在啮合区内,将一个齿轮的轮齿齿顶线用粗实线绘制,另一个齿轮的轮齿被掩饰。其齿顶线用虚线绘制。啮合区的投影对应干系如12.1.3-3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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